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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税政策调整,调高的部分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次数:

  1购房契税是法定的购房者的义务,因此应由购房者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2契税是房屋交易后由房屋买受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应缴纳的税费,我国《契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应由房产买受人凭所有权证缴纳。房产契税是一种财产税,是以财产的数量和总价值为对象,并且是房产售后的税目,有专门的经征机关。它不可能包含在房屋造价之内。

       因此,开发商无权代征,否则就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所以依照法律规定该项契税应当由购房者个人承担。合同中约定其余有关税费均包括在商品房单位造价内,应是指房屋所有权转移之前的税费,不包括房屋买卖成立之后的契税。

综上,购房契税增加的部分应该由买房人自行承担。而且,对于税费调整或双方税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不作为合同解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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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于新政导致产生如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1、如果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当返还买房已付的购房款、定金或者其他相应款项,对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原则上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2、以贷款政策调整致使不能办理按揭手续、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提前明确约定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为前提条件,否则卖方可以主张买方以其他方式继续履行付款义务,买方不得以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为由进行抗辩。

事实上,《契税法》出台前,契税的征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契税税率为3%-5%,因此,《契税法》其实并未对税率进行调整,也不会对契税的承担主体造成影响。各地可因地施策,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减征,建议大家多关注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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