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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继承编有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0-07-13     点击次数: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我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主要体现为以下八大变化:


一:增加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 

二:完善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三: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即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

四: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

五:修改遗嘱效力规则,删除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六: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七: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八:明确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


京展王细香律师点评:过去老百姓没有多少财富,现在拥有几亿十几亿几十亿的财富都不罕见。并且遗产继承中具备很多小说里的要素,杀人的,非婚生子女的,立遗嘱留给小三小四的,人们越来越重视继承这件事。过去,谁掌握遗产谁当遗产管理人,很容易引起随意支配或者隐匿遗产。这次继承编用了5个条文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选任和职责,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充当遗产管理人提供了明确的法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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